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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以来,经市环保部门的多方努力,2008年共争取到国家环保部灾后重建资金1800万元,其中:灾后生态环境恢复重建资金800万元,基层环保能力建设资金900万元,企业治理污染资金100万元。
“5.12”特大地震后,市环保部门坚持一手抓全市城乡环境保护工作,一手抓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,做到两手抓,两不误。截止12月12日,已争取到生态环境恢复重建资金800万元,已将实施办法上报市政府审批。经国家环保部批准同意给崇州市3年灾后环保机构能力建设资金900万元,分三年下拨完,现已到位110万元,预计08年还将到位300万元。为川西蓄电池厂争取到治理污染资金10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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